24小时咨询热线:18771615123

您的位置:首页>中标(成交)结果公告

343省道团风县上巴河大桥项目涉河建设方案、洪评报告编制

2025-09-28

343省道团风县上巴河大桥项目涉河建设方案、洪评报告编制

中标(成交)结果公告

一、项目编号

HBHJZC2025-0911-30

二、采购计划备案号

/

三、项目名称

343省道团风县上巴河大桥项目涉河建设方案、洪评报告编制

四、中标(成交)信息

供应商名称:正宇设计有限公司

供应商地址: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灯塔地理九龙城C8 栋商业楼1层A区

中标(成交)金额:275000.00元(贰拾柒万伍仟元整)

综合评分法:83.33(分)

服务类

名称:343省道团风县上巴河大桥项目涉河建设方案、洪评报告编制

服务范围: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

服务要求: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、规程及规范,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并获批复。

服务时间: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。

服务标准: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。

 

五、评审专家名单

沈雪、余雷、王华珍

六、评审信息

1、评审时间:2025-9-28

2、评审地点:湖北恒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(团风县团风镇人民路海天凤凰城101号商铺)

七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

参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【鄂建文〔2023〕35号】关于印发《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(试行)》的通知规定标准计取,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;

八、公告期限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
九、其他补充事宜

本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,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向代理机构递交1份质疑书。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:1.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2.质疑项目的名称、编号;3.具体、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;4.事实依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;5.必要的法律依据;6.提出质疑的日期。质疑的日期。

备注: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,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,并加盖公章。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,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、代理事项、具体权限、期限和相关事项,并由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,并加盖公章,如未按上述规定程序规定进行质疑,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,为无效的质疑。

十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
1、采购人信息

名称:团风县交通运输局

地址:团风县团风镇得胜大道6号

联系方式:0713-6150978

2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
名称:湖北恒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
地址:团风县团风镇人民路海天凤凰城101号商铺

联系方式:18771615123

3、项目联系方式

项目联系人:童璐

电话:18771615123

 


联系我们
关闭

客户服务热线

18771615123

在线客服

在线客服